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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距离,环评文件需要考虑吗?

环评资讯 环评资讯 2021-05-02


环评文件是否需要将卫生防护距离相关内容写进去,不知什么时候,这已经成为了环评界的一个争议。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什么叫卫生防护距离。从百度百科的定义来看,卫生防护距离指的是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经常居住的房屋,并应绿化。


其次,翻阅一下环评相关导则,提到的防护距离,仅是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并未提及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表述。那么,为什么环评文件会被卫生防护距离“缠上”,主要的“祸首”应该是《制订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最后,那我们再来看看《制订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这个规定吧。认真研读后,我们就会发现这个规定只是提供了一种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的方法,并没有说环评文件一定要计算,而且该标准还只是推荐的技术性标准,没有强制执行。


综上,无论是从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还是环评技术导则,还是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环评文件并没有“义务”把卫生防护距离写进去。


笔者认为,从环评的初衷来看,环评本身关注更多的应该是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而非卫生防护距离。其中,《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有明确规定:标准中不规定统一的污染源与敏感区域之间的合理距离(防护距离),两者之间具体的空间位置关系应根据污染源的性质和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所以,关于卫生防护距离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应按照卫生部门的有关要求执行,在环评中,我们主要关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即可。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在网络问政平台也对卫生防护距离作出了相关回复:

建设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应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气象等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以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指的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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